学校的建筑电气设计,应满足教学功能的要求,并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的电气设计应根据各地区气候和地理差异、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各民族生活习惯及传统等因素,因地制宜地进行设计。30.7.1基本要求根据学校规模大小,学校宜设配变电所。学校内各建筑均应设总配电箱,总配电箱的位置应便于管理和进出线方便。总配电箱电源引入处应设带隔离功能的电源总开关。当为多层建筑时,除首层设电源总开关外,各层应分别设电源切断装置。配电装置的位置和构造,应注意安全可靠,并设有防止学生意外触电的措施。室内宜采用暗线敷设。室外线路应保证安全,维护方便。总配电箱至各分配电箱宜采用放射式供电。根据教室的功能要求,可在教室内设独立的配电箱。中小学教学楼配电箱设置在安全的位置并应上锁。1.配电系统照明、插座支路的设计要求教学用房和非教学用房的照明线路应分设不同支路。教学用房照明线路支路,控制范围不宜过大,以二、三个教室为宜。门厅、走道、楼梯照明线路应设单独支路。教室设有固定黑板时,应装设黑板照明。教室内电源插座与照明用电应分设不同支路。电源插座回路应安装剩余电流保护电器。普通教室及合班教室的前后墙上应各设置一组(二孔+三孔)电源插座。校园内的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1.8m,若低于1.8m则必须采用安全型插座。各实验室内教学用电应设专用线路,电源侧应设有切断、保护措施的配电装置。实验室电源插座宜设在实验桌上。准备室应设置电源和安全接地措施。物理实验室讲桌处应设三相380V电源插座,做光学实验用的实验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化学、物理实验室应设直流电源线路和电源接线条件。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室,在实验课桌上均应设局部照明。化学实验室内应设排风扇以及机械排风的通风柜。自然教室及教具仪器室应根据功能要求设置弱电电源插座。史地教室讲桌应设电源插座,设置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其课桌宜安装局部照明。美术教室四角应各设一组电源插座。书法教室内宜设电源插座。琴房内应设电源插座,并应考虑室内音响和隔声设计。舞蹈教室内宜设吸顶灯,并应设电源插座。供盲人使用的课桌上应设安全型电源插座。语言、计算机教室在学生课桌处设三个安全型电源插座,电脑教室三个电源插座的总容量不小于400W,语言教室总容量不小于150W。教室的地面应设置暗装线槽配线。语言教室和计算机机房,应根据设备性能及要求,设置电源及安全接地、工作接地。装备电教设施的合班教室前后墙均应设电源插座。教师办公室和教师休息室应设电源插座。2.用电指标及负荷计算中小学的用电指标可按12~20W/m2计算用电量,高等学校可按20~40W/m2计算用电量,当各教室内均采用电动压缩机制冷时,用电指标应增加25~35W/m2。普通教室的一个插座可按100W计算,双管荧光灯具可按100W计算,各照明、插座回路的需要系数Kx可取0.7~0.9。学校建筑的需要系数Kx可取0.6~0.7。电能表可以分教室单独计量,以便评比和管理。3.对照明设备及控制的要求教室是教师和学生在学校期间授课与学习的场所,需要安静、明快的光环境,宜选择冷色调的光源。通常采用发光效率高、发光面积较大、眩光较少、显色指数较高(在80以上)、色温4000K~5000K的荧光灯作为教室内照明灯具的光源。荧光灯具不宜选用裸灯,应选用具有较大的遮光角,光扩散性较好,照度均匀,又能有效地限制眩光和光幕反射的灯具,例如蝙蝠翼式和一些非对称灯具配光灯具。灯具选型还应符合安全要求,并应有利于清扫和维修。为减少频闪效应对青少年眼镜的损害,荧光灯具均应采用电子镇流器。照明灯的开关控制,应考虑节电、使用方便及有利维修。教室的照明开关可集中在教室前门黑板一侧或前后门边设置。教室照明的控制应沿平行外窗方向顺序设置开关,控制一列或多列灯具或光带。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楼梯间、走廊内灯具宜采用双控。走廊照明开关的设置宜在上课后能关掉部分灯具。4.要有足够的照度和均匀度教室照明应充分利用自然光,太阳是最好的光源,可采用在教室设置足够面积的侧窗、天窗方式。夜间照明采用荧光灯时,平均照度应不低于75~100Lx,课桌面的照度均应达到300~500Lx。设计时应充分重视青少年视力的发育,宜采用控照型荧光灯具,链吊式安装。用控照型灯具吊链式安装可较方便满足桌面上的照度要求。如果教室有吊顶,可采用吸顶式安装。学习、办公房间的一般照明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7,而课桌邻近周围的照度均匀度不应小于0.5。教室里采用光带的效果比较好。通道和其他非学习、工作区域的一般照明的照度值不宜低于学习、工作区域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3。学校建筑照明标准值(照度标准值、统一眩光值UGR、显色指数Ra)的要求,如表30-22所示。表30-22学校建筑照明标准值 30.7.2布灯方法1.黑板照明设计黑板照明的垂直照度不宜低于教室的平均水平照度值,不低于教室的平均水平照度值的1.5倍为宜。黑板面照度不应低于500lx,黑板面上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在黑板一侧可以设置一定容量的配电箱供教室照明、强弱电设备插座电源。黑板灯照明开关应单独设置。学生看黑板视角低,黑板照明灯不应对学生产生反射眩光和直接眩光,老师在黑板上写字或面向学生时,都不能遭受黑板灯直接眩光的影响。因此,黑板灯应选用向黑板方向投光的非对称光强的专用灯具,也可以选用遮光良好的荧光灯,并设在教师水平视线以上的仰角45º以外。黑板照明对学生视力影响很大,设计黑板灯时主要选好灯位,以防光幕反射。黑板灯的安装位置应根据灯具安装高度决定黑板灯离黑板距离。教室黑板灯布置示意图见图30-2。黑板中心水平线OA与该中心和光源连线OB形成的仰角为55º附近,垂直照度值是最高的。同时,该角度也符合黑板灯的位置应在教师水平视线以上的仰角45º以外的要求。黑板灯安装位置参照表,如表30-23所示。图30-2教室黑板灯布置示意图 表30-23教室黑板灯安装位置参照表2.教室、办公室布灯平面教室、办公室等都是脑力劳动的场所,为了提高精神、减轻疲劳,应该在照明设计上提供尽可能舒适的光学环境,如没有眩光、照明的均匀度良好、光色使人镇定融洽适宜于办公和读书。常选用蝙蝠翼形配光曲线灯具或可旋转灯头的专用灯具,如图30-3,发光强度最大的地方是在荧光灯纵方向的两侧,所以在教室、多功能厅等空间内宜按图30-4布置。荧光灯的布局应注意教室课桌的摆放位置以及特别核实两边靠墙课桌的照度,教室边灯距离墙的距离宜为两灯间距L1、L2的1/1.25~1/3,并应尽量考虑灯光从课桌的左侧照入。图30-3可旋转头教室专用灯具的配光曲线格栅灯具的蝙蝠翼形配光曲线图30-4教室的布灯平面在有显示屏的教室,要控制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灯具的位置不宜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应设置在工作区的两侧,并且使灯具长轴方向与人的视线平行,以减少光幕反射及反射眩光。当放映时,常采用低亮度的灯具或上射灯具。在视觉作业的附近及房间装修表面材料宜选用无光泽的装饰材料。陈列区域可以增设局部照明。因为办公室通常是在白天使用,设计时宜充分利用自然光,以利节能。平面布灯时应单灯单控,在白天阳光充足时,可以不开靠窗户的灯。3.专用美术教室布灯要求专用美术教室要求照明灯具的显色指数比较高,显色指数Ra应不小于90,可以配备组合光源和投光灯。对于须长时间连续工作的房间及电脑显示屏等工作区域宜控制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在顶棚上的灯具不宜设置在工作位置的正前方,宜设在工作区的两侧,并使灯具的长轴方向与水平视线相平行,以便减少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为了防止工作台上有阴影,灯具宜设在台面的正上方。在视觉作业的临近表面及房间内的装修表面宜采用无光泽的装饰材料。4.会议室、报告厅、贵宾室、阅览室布灯要求会议室、报告厅、贵宾室等可以选用华丽的装饰灯具,与建筑装饰溶为一体。而且需要有足够的电源插座以便供扩音、摄像、放映、幻灯等电器设备用电。在大的会议室、报告厅宜设独立的配电箱。各种电源插座和与之对应的用电设备距离不应离得太远。在高大的阅览室,宜设置局部照明。灯具的位置设置在书的正上方为宜。也可以把灯直接设置在书架上。5.科学实验室照明要求科学实验建筑用房一般照明均匀度,按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确定,最小值不宜小于0.7。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时,非实验区和走道照度不宜低于实验区照度的1/3~1/5。采用一般照明加局部照明时,一般照明不宜低于工作面总照度的1/3。科学实验建筑用房工作面上的照度标准应符合表30-24的规定。科学实验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标准表30-24 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一般照明灯具布灯原则应采取与学生主视线相平行、安装在课桌间的通道上方,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1.7m。照度标准值是指维持平均照度值,即规定表面上的平均照度不得低于此数值。根据《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要求,照度标准值只规定一种标准值,与CIE新标准一致,但凡符合GB50034规范的相关要求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标准值分别提高或降低一级。科学实验室需要有效限制工作面上的光幕反射和反射眩光的实验室,宜使视觉作业不处于室内光源与眼睛形成的镜面反射角上。采用光扩散性能好、亮度低、发光表面积大的灯具。增设局部照明。实验室内表面及室内设备表面为无光泽表面。光学实验桌上、生物实验室的显微镜实验桌上,以及设有简易天象仪的地理教室课桌上,宜设置局部照明。实验室(暗室除外)不宜用裸灯。通用实验室宜采用开启或带格栅直配光型灯具。开启型灯具效率不宜低于0.75,带格栅型灯具效率不宜低于0.6,实验室灯具格栅、反射器不宜采用全镜面反射材料。通用实验室宜采用荧光灯,层高大于6m的实验室宜采用高强度气体放电灯。对识别颜色有要求的实验室,宜采用高显色性光源。电磁干扰要求严格的实验室,不宜采用气体放电灯。潮湿、有腐蚀性气体和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等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灯具。重要实验场所应设置应急照明灯。暗室、电镜室等应设置单色(红色或黄色)照明。入口处宜设置工作状态标志灯。生物培养室宜设置紫外线灭菌灯,其控制开关应设在门外与一般照明灯具的控制开关分开设置。照明负荷宜由单独的变压器、单独的配电装置或单独回路供电,应设单独开关和保护电器。照明配电箱宜分层或分区设置。大面积照明场所宜分段、分区设置灯控开关。管道技术层内应设照明并由单独支路或专用配电箱(盘)供电。实验室面积较大时,宜采用分区一般照明方式,有利于节能。非实验区和走道区内的照度可适当降低,考虑空间视觉舒适性,故其照度不宜低于实验区照度的1/3~1/5。视觉作业存在光幕反射、工作位置固定、工作持续时间长的实验室,光幕反射不仅影响工作效率也使人不舒适,应有限制措施。通用实验室采用荧光灯较节能,但6m以上高度的实验室如采用荧光灯,灯具数量多、维护不方便,推荐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当照明负荷容量大、条件又允许时,宜单独设置变压器提供负荷照明。照明负荷容量不大或条件不允许时,可与其他负荷共用变压器,但应单独设置配电装置或回路供电并设有单独保护电器和开关。楼层面积不大时,照明配电箱宜分层设置,面积大时尚应分区设置。30.7.3实验室照明系统设计每个实验室都宜设置一个配电箱,位置应明眼、操作方便,最好在讲台一侧,并应有切断电源的总开关,便于人走拉闸。如果实验室设备有恒温箱或电冰箱等不能断电时,应设独立回路。实验室的电源应有2~3级保护设备,除了常用的短路保护用的保护电器外,还应该有过载保护和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学生作实验的每一条支路上都要设剩余电流保护器。学生作实验用的电源要根据实验性质的不同进行设计。共性的要求是要用有带PE线的单相三极插座,以保障安全。根据实验需要还可以设置三相电源和36V安全电压电源。电工、物理等经常使用强电的实验室,地面上应铺设绝缘胶垫。在化学实验室容易产生有害的气味,窗户或外墙上应设排风扇,室内可以安装吊扇,根据需要也可以设空调系统。实验用的电源插座额定电流单相不小于10A,三相不小于16A。耐压分别为250V和500V。每个实验台上都应该设置总开关,以便应急拉闸断电。实验室配电导线均应使用铜芯绝缘线,穿钢管保护,插座回路导线截面不宜低于2.5mm2。实验室内的金属容器、动力设备的金属外壳、铠装电缆外层、金属管线等均应与PE线可靠焊接连在一起,防止因火花放电或静电放电而引起火灾。实验室照明系统宜采用TT、TN-S、TN-C-S接地形式。如果进线是TN-C系统,应在总配电箱处工作零线(N)重复接地后分出一根专用保护线(PE),即成为TN-C-S系统供电。TT系统进线处应设防止电气火灾的剩余电流保护器。30.7.4学校弱电系统的设计1、学校广播系统的设计要求教学用房、教学辅助用房和操场应根据使用需要,分别设置广播支路和扬声器。教学用房的扬声器安装高度距屋顶板0.3~0.5m为宜。教室和楼道的扬声器宜用3W中低音扬声器。当学校采用电铃播送作息时间的装置时,电铃控制开关宜设置在传达室、值班室等便于控制地方。教室和办公室、教研室的广播回路应分开设置,方便于使用。播音系统中兼做播送作息时间的扬声器应设置在教学楼的走道、校内学生活动的场所。教师、办公室等室内应设能关闭广播扬声器的控制开关。广播线路敷设宜暗装。广播室内应设置广播线路接线箱,接线箱宜暗装,并预留与广播扩音设备控制盘连接线的穿线暗管。广播扩音设备电源应以独立回路供给,扩音设备的电源侧,应设电源切断开关。教学楼内一般每个楼梯间附近安装一个电铃,或两个电铃间的距离不超过5个教室。室内电铃可选择直径100mm,楼外电铃选用直径200mm。音乐教室应设专用电铃。电铃导线应单独穿管敷设。2、电视、电话、网络系统的设计要求学校宜设一个弱电机房,电视器件箱、电话交接箱、广播设备均可安装在内。网络机房、计算机教室内应设独立的电源箱,并在进线处设置电涌保护器。网络机房内可设防静电地板,地板下设穿线线槽。每个教室均宜设置电视终端、网络插座。在教师工作的办公室等处宜设置电话分机、网络插座。各个教室的广播、电视、电铃、电话等弱电管线应与强电管线分开。平行敷设时,其间距应不小于0.3m。室外线路宜尽量采用电缆穿管埋地敷设。当与电力线路同杆敷设时,应采用电缆,并架设在电力线路下方1.5m以上。广播线与通讯线同杆敷设时,通讯线应在广播线下方0.6m以上。强弱电管线宜分别设置管道井。当在同一管道井内敷设时,应敷设在管道井内两侧。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要求任一楼层面积大于1500mm2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儿童活动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宜设独立的控制室,并有的设计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4、监控系统的设计要求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公共走道宜设置摄像监控设备。监控管理设备可与火灾报警系统合用控制室。30.7.5供配电电源科学实验室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根据其重要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科学实验工作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类。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对供电连续性要求极高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供电;除上述所述之外的其他重要实验室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主要通道照明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用电要求时,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如滤波、屏蔽、隔离、稳压、稳频及不间断供电等措施)。学生活动区与教师和公共区宜分开配电。1.对电源的各种要求用电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①当采用备用电源自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起动等方式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②当采用一般稳压稳频电源设备仍然不能满足对稳压、稳频的精度要求时;③当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时;④当停电损失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总和时。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的蓄电池容量按需要不断电的时间要求确定,并预留一定余量。当未确定时,蓄电池可按维持满负荷供电10~15min考虑配置。交流不间断电源除具有应急供电的作用外,还能改善电源质量起隔离防护作用并能消除干扰,起净化电源作用。交流不间断电源可采用UPS、EPS电源。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宜优先采用TT、TN-S或TN-C-S,可避免杂散电流等噪声对用电仪器设备的干扰。实验室负荷对供电电源质量和可靠性有一定的要求,当负荷容量较大时,宜设专用的变压器供电,既可避免其他负荷的干扰,同时也便于维护管理和运行。负荷容量较小时,可共用变压器,设低压专用馈电线路供电。在同一科学实验建筑(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志。当由同一配电装置保护时,应有良好的隔离。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电力线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允许同一管内敷设。实验室供配电线路较多的多层科学实验建筑,垂直线路宜采用管道井敷设。实验负荷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也可由共用变压器敷设专用的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冲击性负荷、波动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较大容量的单相负荷和频繁起动的设备等,应由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用单独的馈线回路供电或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在潮湿、有腐蚀性气体、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供配电设备。季节性运行的空气调节、采暖等负荷占较大比重时,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定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通用实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在实验台或靠近实验台的固定电源插座或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剩余电流动作断路器。各实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保护断路器。2.克服电源“污染”的方法由于一些非线性负载的影响不断增多,反馈到交流电源而造成一定的影响,好象电源受到了污染。当城市电网电源满足不了电源质量的要求时,应根据负荷特点及要求并结合当地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而有针对性的采取一种或几种电源质量改善措施。例如:滤波器能滤除掉某些高频噪声;浪涌器能吸收过电压;隔离变压器可隔离掉高频瞬变信号;铁磁稳压器具有稳压和滤波功能;飞轮发电机组可清除大部分瞬变信号和短时的电压偏差。上述措施只能分别解决部分电源干扰问题。更可靠的办法是采用不间断电源装置,它可使负荷与电源隔离并能限制电压和频率的偏差及各种干扰,但其购置与维护费用较贵,可根据情况选择。对冲击性型负荷、波动性较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较大容量的单相负荷和频繁启动设备等应由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用单独馈线回路供电。当负荷容量较大时,可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目的是为了提高供电质量和可靠性。30.7.6学校照明设计的规定1、用于晚间学习的教室的平均照度值宜较普通教室高一级,且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光学实验室、生物实验室一般照明照度宜为100~2001x,实验桌上应设置局部照明。教室设有固定黑板时,应装设黑板照明,且黑板上的垂直照度值不宜低于教室的平均水平照度值。2、教室照明灯具与课桌面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1.7m。教室照明的控制应沿平行外窗方向顺序设置开关,黑板照明开关应单独装设。走廊照明开关的设置宜在上课后关掉部分灯具。在多媒体教学的报告厅、大教室等场所,宜设置供记录用的照明和非多媒体教室使用的一般照明,且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方式或采用与电视屏幕平行的分组控制方式。3、演播室的演播区,垂直照度宜在2000~30001x,文艺演播室的垂直照度可为1000~1500lx。演播用照明的用电功率,初步设计时可按0.3~0.5kW/m2估算。当演播室高度小于或等于7m时,宜采用轨道式布灯,当高度大于7m时,可采用固定式布灯形式。演播室的面积超过200m2时,应设置疏散照明。阅览室照明宜采用荧光灯具。其一般照明宜沿外窗平行方向控制或分区控制。供长时间阅览的阅览室宜设置局部照明。书库照明宜采用窄配光荧光灯具。灯具与图书等易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m。地面宜采用反射比较高的建筑材料。对于珍贵图书和文物书库,应选用有过滤紫外线的灯具。书库照明用电源配电箱应有电源指示灯并应设于书库之外。书库通道照明应在通道两端独立设置双控开关。书库照明的控制宜在配电箱分路集中控制并采用用可调延时时间的开关。存放重要文献资料和珍贵书籍的图书馆应设应急照明、值班照明和警卫照明。图书馆内的公用照明与工作(办公)区照明宜分开配电和控制。4、教学用照明应解决好反复地长距离注视黑板或教学模型与近距离记录笔记和阅读教材的视觉功能要求,为此处理好教室照度与亮度分布是很关键的课题。在正常视野中一些物件表面之间的亮度比,宜限制在下列指标之内:书本与课桌面和书本与地面1:1/3;书本与采光窗1:5。同时教室内表面反射比ρ宜控制在下述范围:顶棚ρ=50%~70%;墙面ρ=40%~60%;黑板ρ≤20%;地面ρ=30%~50%。并且在一个教室内,从任何正常位置水平视线45º以上高度角所能观察到任何发光体的亮度值不宜超过5000cd/m2。黑板照明安装位置可按下述原则确定:当黑板照明灯具距地安装高度为2.60~3.60m时,其灯具距黑板的水平距离宜为0.6~1.30m。5、办公室、打字室、设计绘图室、机房等宜采用荧光灯,室内装饰及地面材料的反射系数宜满足:顶棚70%,墙面50%,地面30%。若达不到上述要求,宜采用上半球光通量不少于总光通量15%的荧光灯灯具。办公室房间的一般照明设计在工作区的两侧,采用荧光灯时宜使灯具纵轴与水平视线平行,不宜将灯具布置在工作区的正前方。大开间的办公室宜采用与外窗平行的布灯方式。办公室难于确定工作位置时,可选用发光面积大、亮度低的双向蝙蝠式配光灯具。出租办公室的照明和插座,宜按建筑的开间或根据大厦办公基本单元进行布置,以不影响分隔出租使用。在有计算机终端设备的办公用房,应避免在屏幕上出现灯具、家具、窗的影像,通常应限制灯具下垂线成50°角以上,亮度不大于200cd/m2,其照度可在300Lx(不需要阅读文件)至500Lx(需要阅读文件)。当计算机房设有电视监视设备时,应设置值班照明。6、在会议室内放映幻灯或电影时,其一般照明宜采用调光控制。会议室照明设计一般可采用荧光灯(组成光带或光檐)与白炽灯或稀土节能形荧光灯(组成下射灯)相结合的照明方式。以集会为主的礼堂舞台区照明,可采用顶灯配以台前安装的辅助照明,平均照度不小于300Lx(指舞台台板上1.5m处)。同时在舞台上应设有电源插座,以供移动式照明设备使用。多功能礼堂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疏散照明。7、在学校建筑中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建筑内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疏散走道。学校内公共建筑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规定: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lx;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8、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大于下表30-25的规定。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值高于或低于本表规定的对应照度值时,其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供或折减。学校建筑照明功率密度值表30-25 30.7.7防雷、接地学校内各建筑均应根据其防雷类别设置相应的防雷措施。学校内各民用建筑均应采用共用接地装置。接地采用共用接地装置,其原因是由于场地及空间的限制,很难将各种接地系统有效地分开,特别是防雷保护接地多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作为接地线或接地体,安全距离更难保证。当采用共用一组接地体时,可降低雷击时的电位差、防止高电位反击,无特殊要求时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Ω,当与电子信息设备等弱电设备共用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按建筑中各系统要求的最小值设计,建议采用不大于1Ω。实验室内的单台设备、仪器的工作接地可仅引一条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连接。多台设备仪器或多个实验的工作接地,应按使用性质、干扰等因素分组汇接到不同的接地干线后分别与接地装置连接,实现单点接地,避免接地干线构成回路产生干扰。接地干线采用绝缘导线(电缆)穿钢管敷设的目的是为防止干扰和地电位升高时高电位引入。实验室保护接地宜采用等电位体联结措施。教学楼的计算机教室、语言教室、弱电机房应设置局部等电位联结以及直接至接地装置的接地板及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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